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职能根据“盐府办函﹝2011﹞51号”《asia28365关于印发盐源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主要职能及工作: (1)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3)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 (4)指导和管理全县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6)管理乡镇司法助理员。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司法所认真开展以禁毒防艾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公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2、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并参与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做好随手调的填报工作。 3、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完成州、县下达的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努力为弱势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 4、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型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帮教工作,让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5、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评估、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接受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漏管。 二、采购工作情况说明 依法做好2018年采购执勤执法用车一辆的工作。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盐源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7.89万元,上年结转54.19万元,收入合计802.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6万元,支出合计802.09万元。盐源县司法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802.0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盐源县司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802.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19万元,占9.4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7.89万元,占90.5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盐源县司法局2018年支出预算80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万元;项目支出9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盐源县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2.0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7.89万元、上年结转54.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盐源县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7.8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655.21万元增加92.6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增加了岗位津贴和人员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60.9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7.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8.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78.8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7.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7.34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2.7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6.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单住房公积金支出)56.1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盐源县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458.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费;医疗保险缴费40.8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78.87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56.16万元。 公用经费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盐源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下降0%(或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等,计划完成……(预期绩效)。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大,但响应中央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力争接待费不超过上年。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一般性接待支出,计划接待各级客人12批次,60余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为40万元。比年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要报废一辆执法执勤警车后要新购置一辆预算25万元,15万元是现有车辆的运行费。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警车3辆,轿车1辆,其中:轿车1辆(已上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未过户),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盐源县司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盐源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盐源县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其他车辆1辆(已上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未过户),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一般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盐源县司法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入的各类经费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部门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拨入的收入。 3、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相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应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盐源县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模版(详见E财4.0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