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01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asia28365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14〕126号)和《中共盐源县委asia28365关于asia28365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盐委发〔2015〕5号),设立盐源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简称县投促商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盐源县投资促进局的职责、原盐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的商务管理和服务职责划入新组建的盐源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省、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利用外资及投资促进、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落实县委、县政府投资促进和商务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县投资促进、供销合作和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投资促进规范性文件,牵头落实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承担跟踪重大投资促进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项目落实的责任。

  (三)负责全县投资环境营销,包装和推介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组织全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开展与大企业、大集团和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四)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筛选、提供及使用情况的跟踪;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收集、通报;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建设。

  (五)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和代受理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六)负责研究全县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及省内外同类产业投资促进措施,研究省内外投资促进发展趋势,向县政府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七)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牵头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商贸流通业和民生服务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九)培育完善现代城乡市场体系,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城乡商业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负责城市规划区市场规划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十)负责提出规范商贸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负责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对特殊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服务创新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服务贸易工作,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十三)负责全县对外经贸合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贸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承担境外投资监督管理的责任。

  (十四)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同时计划、安排、布置、检查和总结。

  (十五)承担省、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盐源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各股室业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议决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文电运转、文秘事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政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收集、发布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决策参考;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网络、信息网络、项目库(动态型管理)的建设工作;全县招商引资的统计,收集、整理经济合作、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上级有关各种经费等;负责监管局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年度目标的拟订、统计、监测、考核等管理工作。

  (二)投资促进股。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具体事宜;承担产业、产品、市场、技术、资金、人才等项目合作的对接;研究提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布局方案;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督办、协调和服务;组织开展相关产业专题招商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工业项目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相关项目的评估、准入、选址和流转的相关工作;负责相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旅游、商贸、电子商务、教育、卫生、健康、商务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联络与经济协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认定;负责各类招商活动的组织和参与工作;负责我县重大项目的搜集、整理、包装、推介、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全县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集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项目落地的有关问题。对招商引资项目布局的统一审核以及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影响全县投资环境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投资软环境的建设性意见;受理外来企业、外来客商的投诉,对外来企业、外来客商反映的侵权行为开展调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负责与各地商会和贸促会的联络与项目交流;承担省、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外商投资企业报批。

  (三)商贸运行管理股。

  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县内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应状况,负责市场预测;按有关规定对典当、拍卖、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规范家电、汽车、建材市场秩序。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对全县烟花爆竹等商品的规范经营和归口业务的行业管理;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从事对外贸易的协调与管理;协助出口企业理顺海关、商检、外汇管理及工商税务部门的关系;负责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的审批与海关核销;负责全县年度出口创汇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四)供销合作股。

  受政府委托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研究制订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促进盐源合作经济的发展。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市场调研,培育农产品市场,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产业化龙头,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方式,发展社区性、综合性、便民性社区综合服务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盐源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长(主任)4名(股所级)。

  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盐源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纪检组长(副科级)1名,监察室主任(股所级)1名。按照《中共盐源县委办公室asia28365办公室转发〈关于对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办发〔2011〕11号)规定管理。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盐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盐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上一篇:
下一篇: